铁道警察学院学报

铁路警务

  • 重载铁路公安检查站查控勤务研究——以秦皇岛铁路公安处为例

    杨治国;

    铁路公安机关在重大会议和活动期间,通过运行公安检查站对进站上车旅客和货物实施安全检查,排除各类不安全因素,对于铁路运输安全和目的地市域社会安全具有重要保障作用。近年来,秦皇岛铁路公安处设立的公安检查站运行成效较好,但也存在科技投入、联勤联动等方面不足,可通过党建引领、制度完善、科技赋能、联勤协作、深度统合等综合作用促进重载铁路公安检查站运行质效提升。

    2023年02期 v.33;No.164 5-10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485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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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以科技信息化推动铁路公安工作的思考

    杜拓;孟俊志;

    科技兴警是公安机关履行新时代职责使命的必然要求,科技信息化是推进科技兴警战略的重要保障。当前铁路公安机关科技信息化水平整体还较滞后,必须借力公安警务机制改革,创新工作举措,以基础设施建设、数据资源整合、关键技术突破、人才资源培养、考核机制重塑为重点,着力创建符合铁路公安特色的科技体系,实现铁路公安工作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为建设平安铁路、平安中国提供有力支撑。

    2023年02期 v.33;No.164 11-14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280K]
    [引用频次:3 ] |[阅读次数:13 ]

治安治理

  • 公共安全治理视角下的个人极端暴力犯罪治理研究

    王林;

    个人极端暴力犯罪行为不但严重危害公共安全,而且损害党和政府的治理权威。国家安全和公共安全具有不同的内涵特质,要反对和避免国家安全过度泛化和过度国家安全化两种不当的倾向,构建国家安全和公共安全的二元一体体系。要将个人极端暴力犯罪放在公共安全治理的视角进行治理,预防为主应是个人极端暴力犯罪治理的基本原则。要完善个人极端暴力犯罪治理的制度体系、法律体系和技术体系,在事前预防和预警、事中应急处置和救援、事后恢复和重建的不同阶段,贯彻不同的治理理念,构建不同形态的治理共同体。

    2023年02期 v.33;No.164 15-20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265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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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反恐常态化背景下民众反恐教育体系的构建

    张波;

    反恐常态化背景下,需要构建民众反恐教育体系以提高民众反恐意识、培养民众基本的反恐能力。民众反恐教育体系包括教育主体、客体或对象、内容、手段等四要素,并具有以下特点:教育领导主体的一元性、教育执行主体的多重性和教育对象的广泛性;教育内容的基础性、全面性及针对性;教育方式的多样性;教育目的的明确性等。在民众反恐教育体系构建过程中可能产生多方面问题,因此需要重视法定反恐教育执行主体的责任,鼓励更多社会力量参与民众反恐教育体系建设,重视适度的安全意识教育,并使其与心理调适教育相平衡,开展规范教育,促进目标人群社会化进程,同时进行分层教育,合理评估体系构建效果。

    2023年02期 v.33;No.164 21-27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310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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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国反恐怖主义法中的安置教育制度研究

    杨成;黄卓;

    《反恐怖主义法》中的安置教育制度是当前针对我国恐怖活动犯罪、极端主义犯罪而设立的具有保安处分性质的预防性措施,是保安处分制度发展史上的里程碑。安置教育之所以规定在《反恐怖主义法》而非刑法之中,一方面反映了安置教育制度与刑法预防性监禁措施在对象的适用范围方面有所区别,另一方面也彰显了国家刑事立法由罪前“惩罚性”逐步转变为罪前“预防性”。当前,该制度在实施过程中仍存在评估机制欠科学、执行程序风险高、执行期限不确定以及兜底条款较宽泛等问题。对此,应制定科学严谨的社会危险性评估机制、规范安置教育执行程序、明确安置教育最长期限、限制适用对象的范围,确保安置教育制度实施的科学性、严谨性和目的性。

    2023年02期 v.33;No.164 28-34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314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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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论我国网络欺凌法律制度的完善

    冉泽冰;李普;

    近年来,网络欺凌作为一种新型校园欺凌出现在未成年人群体中。目前,我国对网络欺凌的法律规制存在针对性的专门立法缺位、相关主体的职权或义务设定不明确、救济制度不完善等问题。完善我国网络欺凌法律规制应当着力做好如下工作:构建以“网络欺凌防控法”为统领的法律制度体系,将规制的重心由惩治转为防治;适度扩大教育机构对校外网络欺凌行为的处置权,赋予教育机构对学生网络终端的检查权,明确教育机构的及时报告义务;明确相关行政机关、非政府组织和个人的配合义务等;完善网络欺凌法律救济制度,明确消极旁观者的法律责任。

    2023年02期 v.33;No.164 35-40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263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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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法学

  • 国家治理现代化视域下刑事辩护实效机制研究

    陈在上;

    我国刑事辩护制度在值班律师、法律援助、侦查阶段律师辩护权正名以及认罪认罚具结书签署时律师在场权等方面取得了长足进步,但辩护律师的调查取证权受限、审前程序辩护权缺乏保障、律师在认罪认罚具结书签署时的证人化以及庭审辩护的形式化等弊病仍然存在。从国家治理现代化视域审视我国刑事辩护制度实效机制,应构建始于侦查程序的公设辩护人、律师阅卷权、律师在场权、私人侦探调查取证、刑事诉讼律师调查令与强制措施司法审查等制度或措施。相应的配套制度包括缩短侦查机关拘留时间、取消侦控机关取保候审否决权、允许辩护律师与侦查机关分享证据、取消检察机关逮捕决定权、确立法院为取保候审否决权与逮捕决定权的唯一主体、取消审判阶段允许撤回起诉制度、重塑证据规则以及重要事项审辩沟通制度等内容。

    2023年02期 v.33;No.164 41-48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286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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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累积犯刑法治理的问题和对策

    王利宾;

    累积犯指单个行为不能对刑法法益造成实质影响,但行为的复合会带来法益侵害,故需要对单个行为进行罪刑评价的刑法现象。累积犯具有很强的时代性、动态性,对其进行广泛立法的基本价值是通过对行为的超前规制来实现治理效率和治理公正的统一,并有效减少公地悲剧的重复发生。累积犯刑法治理的障碍表现为传统刑法理论对其误读和抵制,由此造成累积犯犯罪类型单一、治理制度缺乏体系化。要确立累积犯的行政犯属性和基本构成条件,即累积犯必须是行政犯,累积犯有可能表现为数次行为,累积犯的评价标准高于行政违法标准;明确对其进行罪刑评价时仍要遵循罪刑法定、罪责刑相适应、刑法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并实现法律责任的竞合适用。

    2023年02期 v.33;No.164 49-54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311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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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违法性认识错误避免可能性教义学探究

    张金钢;

    法定犯时代的到来加剧了以“不知法不免责”为代表的传统罪责观念与主张“不知法不为罪”的责任主义之间的矛盾冲突。“违法性认识不要说”与“违法性认识必要说”之争,本质上是对社会公众利益与公民自身利益之间的权衡。违法性认识错误避免可能性理论作为平衡两极观点的过渡式延伸,为实践中对行为人宽宥程度的考量提供了充分的论证依据。违法性认识错误避免可能性理论及其认定标准为我国司法实践提供了一条可行之路,通过对理论的柔性研究,期待寻求在我国司法实践中可以兼容性应用的道路。

    2023年02期 v.33;No.164 55-62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318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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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被害人教义学视角下不同类型三角诈骗的判断标准与处断探析

    隋林熹;

    三角诈骗这一概念常被用来解决新情况与疑难问题,注意力较多集中在处分人与被害人的关系与权限上,而忽视了行为人与被害人之间的联系。三角诈骗若认定为诈骗罪不能脱离诈骗罪的本质特征,也不能根据社会一般人观念衡量处分人与被害人的关系。权限理论、阵营理论、密切关系论等学说难以独立作为判断标准。“认识错误理论”“信息落差理论”可以从被害人共同罪责、客观归责、认识错误构成要件等角度为三角诈骗成立的范围提供新的判断标准,展现被害人教义学新的发展空间。对于诉讼诈骗和以法人为被害人的特殊类型案件不符合三角诈骗的成立要求,应当予以排除。

    2023年02期 v.33;No.164 63-72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354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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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中立帮助行为处罚依据的阶层模式建构

    张印;

    网络帮助型犯罪数量的急剧扩张,根源在于传统中立帮助行为处罚依据之孱弱。限制中立帮助行为处罚范围的理论基础在于自由价值、不法缺失、刑事政策。限制处罚说体系中主观说和客观说均难以独立承担合理界分可罚性依据的功能,应转向综合说之重塑,建立阶层模式界分路径。可罚性判断前提在于行为义务的识别,首先应对行为类型、行为联结、行为结果三要素进行定性判断,发挥其筛选机能。只有符合定性判断要素方能转向定量判断,其核心在于主观故意(x)与客观风险(y)之乘积行为义务(z)与中立行为可宥值(q)之比较,x、y、q均来源于客观事实且可予以类型化区分,由此可实现价值判断的有效性和标准化。阶层模式的建构能够明晰可罚性判断的逻辑进路,合理限定入罪范围,有效应对传统中立帮助行为难题和新型网络中立帮助行为。

    2023年02期 v.33;No.164 73-81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364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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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管理

  • 我国交警使用醒目执勤服饰的现状、问题与对策——以《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内务条令》的相关解读为视角

    黄悦波;

    内务建设是公安机关进行各项建设的基础,是巩固和提高公安队伍战斗力的重要保证。《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内务条令》的出台正在实践中极大地推动着我国公安机关内务管理的正规化建设,但该条令文本也存在一些有待商榷的地方。尽管反光背心等醒目执勤服饰长期使用于交通警察的执法实践,然而《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内务条令》对此却没有规定,这为理解《人民警察法》及其他公安部令的相关规定带来了困惑。为此,有关部门应该加强条令解释并尽快出台规范图示,确定反光背心等醒目执勤服饰作为警用服饰的合法性,深化对醒目执勤服饰的改革创新,加强民警的规范执法能力,管控网购警用醒目物品等。

    2023年02期 v.33;No.164 82-89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2060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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侦查与技术

  • 高速列车非人为因素玻璃破裂警情勘验判断

    吴林长;

    为正确甄别高速列车玻璃破损非人为因素警情,通过对近年来300余例高速列车玻璃破损案件进行分析,并针对性开展相关试验,对非人为因素导致的列车玻璃破损原因如玻璃自爆、落石、鸟撞、飞砟现象、气象灾害的痕迹形态特征进行系统化的研究,列举对应检验鉴别方法,以期为铁路公安机关办理相关警情提供理论和现实借鉴。

    2023年02期 v.33;No.164 90-102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2494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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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基于IForest-GABP的铁路扒窃人员检测

    炎启晨;马龙;李庆荣;

    随着高速铁路的快速发展,选择火车作为交通工具出行的旅客日益增多。而其中部分旅客对自身财物重视程度不高,为扒窃人员提供了作案机会。为了更好地发现铁路旅客中的潜在扒窃人员,维护人民群众的财产安全,特建立一种基于IForest-GABP的扒窃人员检测模型。该模型通过分析真实的铁路售票数据,着力发现扒窃人员在移动特征与身份特征方面同正常旅客存在的差异,首先利用孤立森林(IForest)对正常旅客进行过滤,其次,引入旅客身份特征,同移动特征一并输入GA-BP网络进行异常人员检测,最终确定扒窃人员。实验结果表明,通过该模型能够准确地识别出扒窃人员。该模型相较于传统方法,能够有效地解决正负类数据不平衡问题,降低误检率,提高预测精度,具有良好的实际使用价值。

    2023年02期 v.33;No.164 103-109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623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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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教学

  • 新文科建设视域下公安学类专业建设问题及对策研究

    李运庆;

    公安学类专业作为两大公安类专业之一,在公安高等教育和公安事业发展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影响和作用,但其尚存在人才培养体系不够完善、人才能力框架不够明确、人才需求预测预警机制不够健全以及专业动态调整机制不够科学等问题。公安院校在公安学类专业建设过程中,需秉持新文科建设理念,进一步强化政治引领,培育时代新警;坚持需求驱动,明晰人才核心能力架构;强化交叉融合,实现创新发展;坚持以生为本,持续创新人才培养体系机制;完善人才需求预测预警机制,实现专业动态调整以及坚持协同推进,实现资源共建共享。

    2023年02期 v.33;No.164 110-115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276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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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网络攻防技术课程思政建设的探索与实践

    孟彩霞;王战红;

    作为网络安全与执法专业的核心课程,网络攻防技术课程具有知识传授、能力培养和价值塑造等重要功能。结合铁路网络安全实战需求,分析网络攻防技术课程思政教学现状和思政育人目标,探索建设路径,在此基础上加强师资培训,优化完善课程思政的教学设计,创新课程思政融合的教学手段,将专业知识与思政内容有机结合,旨在培养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法治意识、科学素养、创新精神和公安实战能力的专门人才。

    2023年02期 v.33;No.164 116-119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426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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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志愿服务视角下公安院校大学生心理素质的培养

    张萌;

    志愿服务对提升公安院校大学生心理素质具有重要作用,公安院校大学生参与国家大型活动志愿服务工作的机会也越来越多。公安院校大学生志愿服务心理素质的内涵,具体包括忠诚爱国、责任担当、无私奉献、坚持不懈、团队协作、恪守纪律六个方面。以志愿服务为视角,探索新时代如何开展公安院校大学生心理素质培养工作,对于提升公安高等院校的人才培养质量具有一定参考价值。

    2023年02期 v.33;No.164 120-124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253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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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安院校法学课程设置与教学改革之思考

    高文骁;

    法学教育在公安院校中处于基础地位。长期以来,公安院校法学教育受多种因素影响未能充分发挥基础性作用,法学教育定位不准、课程设置还需优化、教学方式方法缺乏创新、实践性不强,学生法律素养不高、法治意识不强、长远发展潜力不足等问题在各公安院校均不同程度存在,公安院校法学教育教学改革势在必行。通过修订人才培养方案,厘清法学教育定位,科学合理设置法学课程,强化实践教学,能够培育学生权利意识、法治意识和法治信仰,培养学生长远发展潜力,提升毕业生的“法律人”品格,进而为公安机关输送优秀的应用型、创新型人才。

    2023年02期 v.33;No.164 125-127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230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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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铁道警察学院学报》2023年重点选题

    <正>《铁道警察学院学报》是公安部主管、铁道警察学院主办、在全国公开发行的铁路公安政法类期刊,是铁路公安理论与实践研究成果的重要交流平台。本刊秉持“服务教学科研、服务人才培养、服务公安实践”的办刊宗旨,立足铁路、面向交通,力求反映公安工作尤其是铁路公安理论与实践中的新问题,交流新经验,探索新对策,传播新成果。2023年,本刊将继续在学界和业界的支持帮助下砥砺前行,拟聚焦以下重点选题(包括但不限于)组约稿,优稿优酬,欢迎国内外专家学者不吝赐稿!1.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导的公安工作创新研究2.国家安全体系格局下的铁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研究3.

    2023年02期 v.33;No.164 128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675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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